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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瀚康电子有限公司

电话:0769-82325059

手机:13922907989

联系人:邢先生

Email:xjl@kderji.com

地址: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工业区8栋

首页 » 服务条款

  感谢您购买本公司的产品,在使用产品之前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一、本保修卡只适用于中国大陆。(除港、澳、台以外)

  二、保修有效期内的产品,若出现厂方原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可携带故障产品及保修卡和购买票据到您购买地点或就近的官方授权维修点享受相应的保修服务。当地没有维修点的,可由经销商代为返厂维修(免邮费),或就近寄到相应的维修点进行维修(邮费自理)。

  a.消费者在购买之日起30天内,在正常操作情况下(非人为损坏),全新开包,出现质量问题,未经拆修,可享受包换服务。

  b.消费者在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在正常操作情况下(未经拆修),出现品质故障,可享受保修服务,惟所有更换之零件归属本公司所有。

  三、以下情况保修失效,但提供维修服务,免收人工费,只收取零件费。

  a.产品曾因被错误操作,疏忽使用或因不可抗拒力而导致机件损坏;

  b.产品曾被未经本公司授权的维修;

  c.耳机单元经大音量使用,进杂物或撞击导致震膜变形、耳机线的折断、压烂、水浸、外壳破损、变形等人为损坏;

  d.产品不按用户手册提供指示操作;

  e.无法提供保修凭证,购买日期超出保修期。

  四、在下列情况下,我公司将拒绝提供售后服务:

  a.产品保修卡与实际所记载之产品不符、假货;

  b.保修卡,防伪标签物流码内容经涂改,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五、超过二年服务保障期的产品,特殊情况下,产品无法保证提供终生维修。

  六、此保修卡提供之免费服务并不包括产品附件,及其他装饰物等项目。

  七、此保修服务不包括运输费用和不提供上门服务。

  八、我公司只提供本条款所承诺的服务,不对任何销售人员或销售商作出的超出本条款内容的承诺负责。消费者应向作出该承诺的机构或人员索要书面证明,以保证这些额外承诺能够兑现

  九、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我公司保留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本保修条款进行修改的权力。

  任何情况下,我公司对用户因产品而引起的有形和无形损失及由第三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负有任何责任。

此文关键词:服务条款--东莞瀚康